
能,但门槛和以前不一样了。需要说清楚的是:收紧的是执行口径,不是政策本身取消了。
核定征收的依据依然是有效的——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以及国税发[2008]30 号《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(试行)》、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的规定,都仍然存在。变化在于各地受理范围、额度口径和复核频率更严了。
《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》(国务院令第 810 号)要求平台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、收入信息;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5 年第 15 号进一步明确了报送主体的范围,涵盖网络商品销售、网络直播、网络货运、灵活用工及多类服务平台。
实际影响是:过去靠"不申报或少申报"来降低税负的路径基本关闭了。这不是核定征收的问题,而是所有纳税人都要面对的环境变化。
同一身份证下注册多个个体户、开票金额规律接近、人员与地址高度重合——这些特征在数据比对下很容易被识别。被识别后的处理通常是全部改为查账征收并补税。
所以"多注册几个个体户分摊收入"这种老做法风险明显上升。
核定不是一劳永逸的身份。税务机关会定期复核,如果营业额出现大幅增长、超过核定时的合理区间,可能被要求调整核定基数甚至转为查账征收。
| 做法 | 现在的可行性 | 关键要求 |
|---|---|---|
| 单主体真实经营 + 申请核定 | 可行 | 业务真实、额度在区间内 |
| 一店一主体分别核定 | 可行 | 每个主体有独立真实业务 |
| 多主体拆分开票避税 | 风险高 | 不建议 |
| 空壳主体走票 | 不可行 | 属于虚开,不要碰 |
四条都满足,做核定是合规且合理的;有任何一条不满足,先解决那条,再谈方案。
把过去 12 个月的真实收入、有票成本、无票成本三项数据整理出来。有了这三个数,就能判断核定对你是否划算,也能判断你需要几个主体、额度大概多少。
数据理清了,方案自然就清楚了。这也是我们给企业做免费测算时首先要的东西。
本文为政策与流程的一般性说明,不构成税务建议。核定征收的适用行业、额度标准与受理口径以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定结果和最新公告为准。